关于2023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3-07 08:53:48 作者:本站编辑 来源: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:
各位老师:
税务总局发布的《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),明确了相关办理事项。
有汇算初期(3月1日至3月20日)办理需求的纳税人,可以根据自身情况,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。3月21日至6月30日,纳税人无需预约,可以随时办理。
黑龙江省税务咨询电话:12366。
汇算清缴操作指引请见附件:《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通知》
财务处
2023年3月7日
